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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文字作品:学术论文、小说、散文、杂文、期刊、教材、诗歌、剧本、书信、日记、广告词。
2. 音乐作品:歌曲、交响乐等能够演唱或者演奏的带词或不带词的作品。
3. 口述作品:即兴的演说、授课等以口头、语言形式表现的作品。
4. 曲艺作品:评书、相声、笑话、单弦、快板书、西河大鼓、山东快书、京韵大鼓、河南坠子、京东大鼓等形式的说唱脚本。
5. 戏剧作品:歌剧、话剧、地方戏等为舞台演出而创作的作品,如剧本。
6. 美术作品:指书法、绘画、雕塑等以线条,色彩或者其他方式构成的具有审美意义的平面或者立体的造型艺术作品。纯美术作品:版画、素描、国画、油画、水彩画、企业标志、商标图形。实用美术作品:陶瓷艺术。
7. 建筑作品:建筑物的设计图纸或者是以建筑物为核心的绘画、摄影等。
8. 舞蹈作品:舞蹈动作的设计和程序的编排,可以用文字或者其他特定方式记录下来。如用舞谱的形式表现舞蹈作品。如“定位舞谱法”。
9. 摄影作品:拍摄实物的照片。
10. 杂技艺术作品:为口技、车技、顶碗、魔术、走钢丝等表演创作的剧本。
11. 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电影作品(有声、无声)、电视作品、录像作品等。
12. 计算机软件:计算机程序和有关文挡。
13. 模型作品:一定比例制成的立体作品,如:微缩景观。
14. 民间文字艺术作品:民间传说、神话故事、民歌、民间寓言、民间音乐、民间戏曲、民谣、民间舞蹈、民间造型艺术及民间建筑艺术。
15. 图形作品:产品设计图、工程设计图、地图、解剖图、线路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