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东知识产权】代理客户的商标驳回复审案件,顺利通过初审

和东知识产权
2026-07-17

捷报传来!由湖北和东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代理,湖北某公司商标驳回复审案件取得良好结果。国家知识产权局正式下发驳回复审决定书,裁定:申请商标指定使用在第33类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图片


案件概况


客户提交商标注册申请后,收到商标驳回通知。审查部门认为存在在先引证商标,二者共存市场容易使消费者产生混淆误认,据此驳回商标注册申请。


收到驳回通知后,客户委托我【和东知识产权】处理商标驳回复审。

我司专业代理人第一时间开展全面分析:


✅ 深度对比申请商标与在先引证商标的识别特征、整体呈现效果;

✅ 梳理商标设计来源、创意差异,挖掘二者核心区分点;

✅ 检索同类在先裁判案例,构建完整、有说服力的复审逻辑;

✅ 规范撰写复审文书,整理全套陈述材料,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充分阐述两件商标不构成近似、不易造成混淆的核心观点。


案件结果

经国家知识产权局审理,采纳我方代理意见,认定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不存在易导致消费者混淆的近似情形,申请商标在第33类复审商品上予以初步审定。

后续商标将进入初步审定公告期,公告期满若无异议,商标将正式核准注册,客户依法享有商标专用权。


图片


和东知识产权普法小贴士


不少企业收到商标驳回通知便选择放弃,实际上驳回复审是挽救商标权利十分关键的途径。

商标近似的判定需要综合多维度要素,并非存在在先商标就毫无机会。只要商标具备清晰区分特征,搭配专业、充分的法律论述,很大概率能够扭转驳回结果。

图片

⚠️ 重点提醒:商标驳回通知书送达后,提起驳回复审的期限仅有15日,期限法定不可延期!一旦逾期,将直接丧失救济途径。


若您的商标遭遇驳回、异议、无效宣告等各类知识产权难题,欢迎咨询【湖北和东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15007123538  专业知识产权团队一对一研判案情,定制最优解决方案,全力守护您的品牌权益!


图片


湖北和东知识产权


深耕商标、专利、版权、条码、体系认证等知识产权全链条服务,护航企业品牌长远发展!


图片
图片
图片
图片
图片
图片
图片
图片
图片
图片


分享